如何使發電機組更符合消防技術要求
文章來源:發電機組 點擊:1320 發布時間:2018-06-02

大家都知道我們在使用發電機組進行發電時,要用到柴油、汽油等易燃材料,而且產品大電流的功率電,這些都是有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
發電機組房的防火防爆的具體要求:
1.宜布置在首層或地下一、二層,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需要設置在建筑內的柴油設備或柴油儲罐,柴油的閃點不應低于60°。
2.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3.機房內設置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1m3,儲油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發電機組間分隔;確需在防火隔墻上開門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
4.應設置火災報警裝置。
5.應設置與柴油發電機組容量和建筑規模相適應的滅火設施,當建筑內其他部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機房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設置在建筑內的柴油發電機組,其燃料供給管道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進入建筑物前和設備間內的管道上均應設置自動和手動切斷閥。
2)儲油間的油箱應密閉且應設置通向室外的通氣管,通氣管應設置帶阻火器的呼吸閥,油箱的下部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
3)燃氣供給管道的敷設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的規定。
當地區供電條件不能滿足消防一級負荷和二級負荷的供電可靠性要求時,就要考慮設置消防備用柴油發電機組以滿足供電要求,但并不是所有的機組都能用作消防備用柴油發電機組。
消防配電按一級、二級負荷分類,《建規》第10章有具體規定。
若發電機為非備用應急電源,即其他電源已滿足一、二級負荷的供電要求,則該發電機可不包含消防供電。

發電機組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識
1、嚴禁在禁止吸煙或禁止煙火區域內吸煙或動用明火。
2、過道、樓梯或安全通道上不準堆放物品,安全出口不得上鎖,并須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3、不得在發熱設備上或附近晾掛衣物。
4、不得隨意亂扔煙頭,工作場所勿堆放易燃廢物。
5、應使用適當的容器盛放易燃液體,不得用開口容器盛放。
6、設備配置的電源線、插座、配電板等必須與設備功率相符,不得超負荷使用。
7、發現易爆易燃氣體泄漏時,應立即打開門窗通風,千萬不能在此時開關電器、使用明火或通訊工具,并通知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8、不得在辦公室、車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乘坐各類交通工具。
9、干粉滅火器在使用時,先撥出保險銷,再上下顛倒幾次,然后壓下壓把,將噴嘴對準燃燒猛烈處左右噴射。因干粉冷卻作用較小,滅火后要防止復燃。ABC干粉滅火器適用于各類初始火災,BC干粉滅火器不適用于固體可燃物火災,干粉滅火器不能用于撲救輕金屬火災。
10、二氧化碳滅火器在使用時,先撥出保險銷,再壓合壓把,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噴射。使用時要盡可能防止皮膚與噴筒和噴射膠管接觸而造成凍傷。撲救電器火災時,如果電壓超過600V,要先切斷電源后再滅火。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于固體物質火災、液體或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和氣體火災,不適用于金屬大火。
11、發生火災時,火災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從危險區撤到安全區,在穿越火場時,應做必要的防護準備(如穿上防護服、用濕手巾或口罩捂住口、鼻等),防止被煙火圍困,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12、進行熱工作(如燃燒、切割、焊接和磨削等)時,應有足夠的防火措施。

13、使用弧焊機和乙炔焊接設備時,必須配備足夠有效的滅火器。
14、應使用隔離設施以防止燃燒物質所產生的火星和熱源傷及他人。
15、當天工作結束時,應清除一切垃圾和易燃物。
16、在施工現場禁止點燃篝火,尤其應嚴禁在垃圾筒或垃圾箱內進行焚燒。
17、必須嚴格遵守當地有關煙火控制的規定。
18、如發現火情而無法立即撲滅時,應先發出警報,然后用滅火器處理(在不影響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但不要盲目冒險。
19、動火作業完成后30min內要有專人看護,確認沒有火災隱患后方可離去。
20、除了發電機組進行熱工作的地方,以下地點也必須配備消防設備(軟管、噴嘴、消防栓等):(1)可燃或易燃物的存放地;(2)任何使用或派發燃料的地點;(3)所有有機動設備的地方。
21、不可在出口或樓梯口堆放可燃、易燃物品。
22、只有經過批準的容器才可以用來儲存、處理發電機組的柴油或者汽油,和一些其它的燃料、潤滑材料。(http://www.sds30.com/)
